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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家暴出走多年与他人结婚是重婚吗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4-18

  核心内容:在现在的社会中,部分家庭中还存在着暴力行为。由于丈夫对妻子的长期施暴导致妻子离家出走后与他人结婚,对于这种情况,如何认定,接下来就为您详细解答。

  重婚罪,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。所谓有配偶,是指男人有妻、女人有夫,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,即为有配偶的人;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,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,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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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丈夫长期对我施加暴力,虐待我。我实在是受不了无法忍受他的暴力行为就离家出走,到外地去,后来与他人结婚了,这种情况下,我算是重婚吗?

  律师解答

  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。

  在实践中,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。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,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所以,有重婚行为,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。

  只有情节较为严重,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,才构成犯罪。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,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:

  一、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。

  实践中,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,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。如果一方,尤其是妇女,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,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,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,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,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。

  二、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。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。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,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,但迫于生计,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。

  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,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,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。

  重婚罪属于"不告不理",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,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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